俄羅斯央行提議將銀行的加密貨幣風險上限設為1%
俄羅斯銀行提出,將銀行對加密貨幣與外國數位工具的總曝險上限設為其資本的1%。草案將建立兩項審慎比率:適用於個別銀行的N31,以及適用於銀行集團的N32。兩項比率都會在每個營業日適用,重複違規可能觸發監管措施。
提議的加密貨幣風險上限涵蓋直接持有、衍生性商品、貸款、債券、附買回交易、保證、信用額度,以及其他與數位資產相關的工具。符合條件的較低風險部位可部分抵銷;至於直接加密貨幣曝險及其他第2組部位,通常會採用多頭或空頭曝險中較高者。
此架構將對加密貨幣總曝險,以及部分由銀行承擔制裁相關損失責任的客戶部位,適用1,250%的風險權數。銀行不承擔該責任的客戶資產,將排除在N31與N32上限之外,但適用50%的風險權數。加密資產不得作為損失提存的擔保品,而加密貨幣相關衍生性商品將適用36%的風險因子。
銀行預計自2027年1月起,開始申報涵蓋範圍內的成交額,以及N31和N32比率。相關規範預計於2026年第四季公布,並在10天後生效。
這項提案是在俄羅斯於9月1日推出受監管加密貨幣市場後提出。Sberbank與Alfa Bank正開發交易、保管及數位存管服務。對交易者而言,這些規則意味著銀行風險控管將更加嚴格,但也為俄羅斯的機構加密貨幣市場帶來更高的監管明確性。
Neutral
對市場的即時影響可能是中性。擬議的1%加密貨幣風險上限對俄羅斯銀行而言具限制性,而1,250%的風險權重可能使資產負債表上的曝險成本高昂。這可能降低銀行持有數位資產、提供加密貨幣信貸或推出槓桿產品的意願。短期內,交易員可能將這項措施解讀為流動性限制,尤其是對計畫擴大託管、結算與交易服務的機構而言。
然而,該提案並不禁止加密貨幣活動。隨著俄羅斯受監管市場擴大,它為衡量曝險建立正式架構。明確的資本規則可以提升機構信心並降低不確定性,即使這些規則限制銀行參與的規模。針對符合資格的較低風險部位所提供的豁免與部分抵銷規定,也可能為衍生性商品與結算活動保留空間。
從歷史來看,嚴格的銀行資本規則與高風險權重往往會抑制機構槓桿,而不是立即引發廣泛的加密貨幣拋售,尤其是在規則僅適用於單一司法管轄區的銀行時。因此,除非俄羅斯銀行成為加密貨幣流動性的主要來源,否則對全球價格的影響應有限。長期而言,這項政策可能在俄羅斯形成規模較小但更受控的機構市場。交易員應留意最終監管規定、申報要求、銀行產品推出,以及制裁或跨境結算規則的任何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