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提出穩定幣規則,定於2027年開始實施

加拿大就非金融機構發行的穩定幣擬議規則展開為期60日的諮詢,提交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12月23日。這項建議是在《Stablecoin Act》於3月通過後提出,預計於2027年秋季生效。 擬議框架要求穩定幣以一比一比例獲儲備資產支持,而儲備須分開存放於符合資格的加拿大金融機構。發行人須向加拿大央行(Bank of Canada)註冊、在三個工作天內啟動法定貨幣贖回,並將贖回費用上限設為1%;建議沒有設定最低贖回金額。規則適用於向加拿大人提供法定貨幣支持穩定幣的本地及海外發行人,不論其掛鈎的貨幣為何。 發行人不得按客戶持有穩定幣的數量或持有時間支付利息或收益,但與交易掛鈎的獎勵仍獲允許。加拿大表示,建議旨在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規則接軌。美國《GENIUS Act》預定於2027年1月生效,而歐盟MiCA要求可能促使交易所停止支援不合規的穩定幣。這次諮詢或會影響市場准入及發行人的合規安排,但規則目前仍屬建議。
Neutral
這項提案不會直接改變某種特定加密貨幣的價格或供應機制,因此短期價格影響可能有限。短期內,交易者可能會留意諮詢過程,以了解可能影響加拿大穩定幣供應、贖回信心及交易所支援的細節。儲備金、資產分隔及贖回要求,可能提升市場對符合規定的穩定幣的信心;但註冊及營運成本則可能令部分發行商承受壓力。長遠而言,更清晰的規則有助市場穩定及普及,但更嚴格的合規要求或交易所限制,可能令交易活動在不同穩定幣發行商之間轉移。由於相關措施尚未定案,亦未有指明任何特定代幣,整體價格展望屬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