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重申禁止虛擬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再次確認其虛擬貨幣監管政策,表示比特幣、以太幣與泰達幣不具法定貨幣地位,也不得作為貨幣流通。在中國大陸進行的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屬非法金融活動,並受到嚴格禁止。
央行也表示,中國大陸的實體及其控制的海外實體,未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在海外發行虛擬貨幣。中國境內外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發行與人民幣掛鉤的穩定幣。這項指引涵蓋發行、交易、投資與挖礦。
中國人民銀行呼籲民眾避免參與虛擬貨幣計畫、高收益投資詐騙,以及出租銀行卡或支付帳戶的要求。交易者應預期與中國相關的加密貨幣活動將持續面臨合規壓力,但這份聲明主要是重申現有的虛擬貨幣監管,而不是推出新措施。
Neutral
市場影響最適合歸類為中性,因為中國人民銀行是在重申一項既有政策,而不是宣布新的執法行動或更廣泛的限制。這項聲明對面向中國大陸的交易所、發行商、礦工及服務提供商不利,短期內也可能對與中國相關的穩定幣或離岸發行敘事造成壓力。
不過,中國大陸的加密貨幣活動多年來一直受到嚴格限制。類似的監管提醒往往會讓受影響代幣出現短暫的避險反應,並增加合規方面的疑慮,但未必會讓全球市場持續下跌。比特幣和以太幣可能出現有限的新聞驅動波動,而人民幣穩定幣項目及與中國相關的交易渠道則面臨較大的直接風險。
從較長期來看,這項公告加劇了監管分化,並可能促使中國用戶及企業轉向離岸平台、點對點渠道或其他途徑,從而可能增加交易對手及合規風險。交易者應監測執法行動、交易所存取權、穩定幣流量及區域流動性,而不應僅將這項聲明視為整體市場的廣泛賣出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