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推進申報價值 10 萬歐元的自託管加密資產

法國國民議會已通過一項修正案,要求納稅人申報截至12月31日價值至少10萬歐元、由本人自行保管的加密資產。該提案在2027年預算案一讀中以150票贊成、44票反對獲得通過,另有8人棄權。未有申報者可能被罰款,最高達1萬歐元,但資產本身不會因此被徵稅。自行保管加密資產的申報措施尚未成為法律,仍須完成預算程序的其餘環節,包括參議院審議。修正案未有說明申報細節或估值方法。政府部長David Amiel質疑自行申報能否有助揭發逃稅;提案發起人Charles de Courson則表示,年終申報或有助識別大額持倉。比特幣支持者對把錢包資料與個人身份連結表示私隱憂慮。另一方面,歐盟DAC8規則將要求加密服務供應商自2026年起申報若干交易,包括由供應商處理、轉至自行保管錢包的部分交易。對交易者而言,今次表決顯示法國的加密貨幣稅務監管可能加強;但在批准程序仍未完成之際,對價格的直接影響料有限。
Neutral
這項提案關乎申報責任,並非對加密貨幣持倉直接徵稅,也不是限制自行保管,而且立法程序尚未完成。各項摘要均未指出比特幣基本面或加密貨幣供求會即時出現變化,因此不太可能對價格造成持續影響。短期而言,投票可能引發有限的新聞標題帶動波動,或令法國持有人變得審慎,尤其是對私隱及潛在罰款有所顧慮;但影響料將局限於當地,並受市場情緒左右。長遠而言,若規定獲得通過,申報規則及歐盟 DAC8 要求可能增加合規成本,並促使部分持有人重新考慮保管方式或交易活動。這些影響或會左右區內參與程度,但本身不足以確立 BTC 的明確走勢;交易者更可能關注最終立法結果及更廣泛的市場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