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敲定《GENIUS法案》穩定幣規則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已敲定落實《GENIUS法案》的規則,進一步完善美國聯邦層面的支付穩定幣框架。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稱該法案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並將其與1863年的《國家貨幣法》相提並論,表示兩者都為貨幣建立了全國性框架。規則涵蓋儲備、贖回及相關服務,適用於受監管銀行、非銀行公司及部分外國發行商。由2027年1月18日起,美國支付穩定幣發行商一般須取得監管機構批准;未經授權發行可能會遭受處罰。貝森特表示,《GENIUS法案》可促進競爭、私營部門創新,以及美國在數碼資產領域的領導地位。這些規則標誌着監管方面取得進展,但沒有提供穩定幣普及程度或市場活動的新數據。
Neutral
這些規則令支付型穩定幣發行商有更清晰的指引,但兩份摘要均沒有指出任何價格會直接受到影響的特定加密貨幣。短期而言,這項公告可能促使交易者評估哪些發行商和服務能符合新規定;至於穩定幣市場會否出現反應,則較可能取決於個別發行商的具體情況,而非加密貨幣需求的整體變化。長遠而言,更清晰的規則和明確的審批時間表或有助增強受監管機構的信心並推動採用,但合規成本和罰則亦可能限制部分發行商。摘要沒有提供採用情況、交易量或價格方面的新數據,因此,任何個別加密資產所受的直接價格影響仍不確定,最適宜評估為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