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尋求美國為交易公司制定規則,而非規管其區塊鏈
Hyperliquid 創辦人 Jeff Yan 表示,美國監管機構應監管在 Hyperliquid 上經營交易業務的金融公司,而不是監管區塊鏈本身。他認為,合規責任應由能夠控制市場運作方式的公司承擔。這種做法或可讓華爾街機構運用 Hyperliquid 技術建立受監管的交易平台,而無須要求該網絡註冊為交易所。Hyperliquid 的永續期貨市場仍未向美國客戶開放,但 Kraken 母公司 Payward 計劃透過受監管的交易所,利用這項技術向美國投資者提供衍生產品。Yan 的提議是在美國總統 Donald Trump 於 8 月表示 CFTC 正努力按聯邦規則將 Hyperliquid 引入美國之後提出的。受監管的途徑或可擴大市場對 Hyperliquid 相關產品的使用,但國會及監管機構會如何看待這項提議,仍未明朗。
Neutral
如果這項提案令市場能在美國合規使用基於該網絡開發的產品,長遠而言可能有利於 Hyperliquid。Payward 計劃利用 Hyperliquid 技術提供衍生產品,是機構投資者有興趣的具體跡象。然而,Hyperliquid 自家的永續期貨仍未開放予美國客戶使用,監管方針亦尚未敲定;國會或監管機構可能提出反對,令方案延遲或受到限制。短期而言,這則消息或可提振市場情緒,並增加市場對 HYPE 的交易關注,但未能證明產品使用權、收入或需求已直接改變。過往,與合規使用權相關的新聞可能引發價格波動;相比之下,市場價格通常會在批准、推出日期及用戶實際採用情況獲確認後,才出現較持久的反應。潛在機會與尚未解決的監管風險並存,因此評級應屬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