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合法化加密貨幣,並將交易所牌照監管權交予國家銀行

哈薩克正式將加密貨幣合法化,並把數碼資產交易置於國家銀行(National Bank)的管轄之下。總統卡西姆‑喬馬爾特·托卡耶夫簽署了修訂銀行及金融市場法例的法案,將加密資產——包括與法幣掛鈎的穩定幣及代幣化的實物資產——歸類為認可的銀行工具。國家銀行將對在哈薩克運營的加密交易所發牌,維持可在受規管平台交易的獲批加密貨幣精選名單,並可設置流通及交易限制。改革將數碼金融資產劃分為三類,明確涵蓋比特幣和以太幣等主要貨幣(歸類為無擔保數碼資產),並將制定標準及監管的職責分配予金融市場監管機構(ARDFM)及國家銀行。新規例提高了投資者保護要求(風險管理、披露及贖回標準),引入更嚴格的反洗錢控制包括“旅行規則”(travel rule)及一個用於標記與犯罪相關錢包的國家登記冊,並透過允許持牌銀行持有、發行或提供數碼資產產品,將加密服務納入主流銀行業。對交易者而言:該法增加了鏈上監管確定性,可能減少場外交易,但亦會收窄持牌交易所可供交易的代幣名單,並允許中央銀行限制流通——這些因素或會降低流動性,令交易集中於獲批資產,並可能影響未獲批代幣的價格走勢。
Neutral
新的哈薩克法律透過將加密資產合法化、為交易所發牌及將加密服務納入銀行,提升了監管清晰度——這些發展通常會減少監管不確定性,並支持更高的機構參與。對於已批准且流動性高的資產(例如 BTC、ETH、主要穩定幣)而言,這是一項有利的結構性變化,長遠而言應有助於交易所的成交量。然而,該法亦限制獲發牌平台可交易的代幣種類,並授權央行設定流通或交易限額,這會縮減可用庫存,可能壓抑未獲批准幣種的流動性或交易興趣。短期內,預期在獲牌場內對獲批大型資產的交易增加及可能的資金流入;而未獲批准的代幣,本地流動性或會減少並承受價格壓力。中長期來看,銀行整合及更明確的反洗錢/稅務框架或會促進機構使用並提升獲批資產的市場深度,但受篩選式批核模式影響,會持續形成監管瓶頸,可能抑制受限代幣的上行空間。整體而言,影響參差:對獲批主要加密貨幣有利,對其他則具約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