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合法化加密貨幣,並將交易所執照監管權交由國家銀行負責
哈薩克已正式合法化加密貨幣,並將數位資產交易置於國家銀行(National Bank)權限之下。總統卡西姆‑喬馬爾特·托卡耶夫簽署了修訂銀行及金融市場法規的法律,將加密資產——包括與法幣掛鉤的穩定幣及代幣化的實體資產——列為被認可的銀行工具。國家銀行將對在哈薩克營運的加密交易所進行發牌,維護可在受監管平台交易的核准加密貨幣精選名單,並可以設定流通與交易上限。改革將數位金融資產分為三類,明確涵蓋比特幣與以太幣等主要幣種(歸類為無擔保數位資產),並將訂定標準與監管的角色指派給金融市場監管機構(ARDFM)及國家銀行。新規提高了投資者保護要求(風險管理、揭露與贖回標準),引入更嚴格的洗錢防制措施,包括 travel rule(旅行規則)以及一個用以標示與犯罪相關錢包的國家登記,並允許持牌銀行持有、發行或提供數位資產產品,將加密服務納入主流銀行業。對交易者而言:該法律提高鏈上監管確定性並可能減少場外交易,但也縮小了持牌交易所可提供的代幣庫存,並允許中央銀行限制流通——這些因素可能降低流動性並使交易集中於核准資產,且可能影響未核准代幣的價格走勢。
Neutral
哈薩克的新法透過合法化加密貨幣、對交易所發放執照並將加密服務嵌入銀行體系,提升了監管明確性——這些發展通常會降低監管不確定性並支持更多機構參與。對於已核准且具流動性的資產(例如 BTC、ETH、主要穩定幣)而言,這是一項有利的結構性變化,長期應對交易所成交量有所助益。然而,該法也限制了可在持牌平台上交易的代幣種類,並賦予央行設定流通或交易上限的權力,這將縮減可用庫存,可能壓抑未核准幣種的流動性或交易興趣。短期內,預期在持牌交易所對核准的大型資產的交易增加與可能的資金流入;而未核准的代幣則可能面臨本地流動性下降與價格壓力。中長期來看,銀行整合與更明確的洗錢防制/稅務架構,可能鼓勵機構使用並提升核准資產的市場深度,但精選式核准模式會引入持續的監管瓶頸,可能抑制受限代幣的上行空間。整體而言,影響混合:對核准的主要加密貨幣有利,對其他幣種則具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