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收紧加密税收规则,取消初创限制
韩国国税厅(NTS)已明确规定,从外国雇主处获得加密货币收入的居民,必须根据《所得税法》第127条和第70条,在综合所得税申报中如实申报这些虚拟资产。此举扩大了加密税收网络,堵住了远程工作者、自由职业者及顾问以代币支付的税务漏洞。纳税人需按交易当日汇率将收入折算为韩元,保留详细记录,并在无外国代扣的情况下主动申报。
同日,韩国中小企业与创业部提议修订《创投企业发展特别法实施令》,将“虚拟资产相关产业”从限制行业名单中剔除。基于区块链的交易和经纪公司可获得创投企业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及政府采购优惠。此举与《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下的法律保障相呼应,旨在促进韩国数字资产行业的增长。
加密货币交易者需关注新规带来的合规成本上升,同时也反映出政府对区块链初创公司的支持。总体而言,这些变化有望提升透明度并增强韩国加密市场的长期稳定性。
中性
此项政策为远程工作者的加密税务申报提供了明确指南,降低了不确定性,但也带来了额外的合规义务。与此同时,对区块链初创公司的激励措施显示出政府的支持。短期来看,交易者可能面临更高的税务成本和报告负担;长期来看,完善的监管框架和对创投企业的支持有望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综合来看,严格的税收合规与行业发展的支持并存,预示着对加密市场价格影响整体趋于中性。